代理专利申请给您好的建议
作者:安徽恒川2020/3/28 6:37:19





专利权人对专利技术享有排他的独占权,《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专利权人有权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并收取使用费,有权转让其专利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除专利法有关规定许可和不视为冒犯专利权的情况以外,都必须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专利法第二十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规定执行。保密专利申请经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作出授予保密专利权的决定,颁发保密专利证书,登记保密专利权的有关事项。

企业专利***的内容包括企业要检索相关专利文献,仔细分析和比较相关专利,做到“知己知彼”,从而在撰写中突出自己专利的“新颖性”,使自己的专利权限“有的放矢”,不至于产生侵权的麻烦。





发明专利费用的减缴

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知1识产权局请求减缴部分专利收费:

1、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

2、上年度企业应***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

3、***、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述规定。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的年费,复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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