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小区物业公司询问报价「多图」
作者:裕顺保安2020/3/23 6:12:25





小区是一定要有物业的,自住管理可行但是是少数。为啥?你没有自己工作?你上班回家还要处理小区事务?电梯维保年检,消防维保年检,安防秩序设备设施维保年检,房管局,物价局,税务局,,环卫,,街道办,社区,居委会等等,你不去沟通配合,开会维稳?你一个业委会成立都要全体业主开会,讨论,。还要社区居委会指导,去街道办,房管局备案。小区要是人员复杂还要配合协查,甚至配合抓人,消防,特种设备检验,怎么办?业主不是公司不是企业,你跟人家签合同。。。怎么办?电梯,消防的维保合同跟业委会签?出了事,业主主任承担?你干么?环卫清运小区生活垃圾,装修垃圾,你跟谈么?签合同怎么签?盖谁的章,谁签字,谁负责?

还有一个,到收费时间了,小区住户的生活水费,环卫的垃圾清运,公共用水,用电,杀虫除害,电梯维护维保,消防维护维保,加压水泵维护维保,小区安防设备维护维修,绿化补种,公共区域设备的小修小补小换,秩序维护员(保安),保洁员,绿化工工资,***,你是***业主挨家挨户还是大家自主来交费?然后再平摊分配支出?

再一个,有稍微懂行的业主提出严格按照收费要求服务,楼道侯梯厅要一天两扫一拖一擦,绿化要修剪除草,小区健身设备要修理更换,会所游泳池要清理水质达标,停车位太少不合理,车辆道闸要更新改造,保安太老,保洁不漂亮,保安,保洁,绿化喊加工资,交***,业主说收入太低物业费太高,有人养狗养猫,业主之间不对付,周边交通不便,量太大,噪音吵闹等等。。。怎么办,怎么处理,怎么解决?

所以,这个时候就需要物业公司来接盘了,转移矛盾了。





什么是前期物业管理?有什么规定?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住宅出***至业主委1员会成立前的物业管理。它有下列规定:

(1)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单位应当在出售住宅前制定住宅使用公约,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报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2)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单位与住宅买售人签订住宅转让合同时,应当将住宅使用公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作为住宅转让合同的附件。

(3)住宅使用公约不得与***、***相抵触。

(4)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单位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不得使用物业维修金。

(5)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单位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住宅出售单位承担,自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至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住宅出售单位和买受人按照住宅转让合同的约定承担。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除住宅转让合同另有约定外,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向住宅买受人收取任何费用。住宅使用公约至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审议通过的业主公约生效时终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至业主委1员会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终止。

住宅出售单位违反上述五项条款的,由市房地局或者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标准有何规定?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已售公有住宅的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房地局制定;

(2)普通内销商品住宅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在区、县物价部门会和房地产管理部门规定的基准价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3)高标准内销商品住宅和外销商品住宅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协商确定。其他服务项目的收费,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使用人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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