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企业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
一些部门往往把物业管理企业看成是待宰的“羔羊”,人为导致物业管理企业负担重重。如某新小区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物业托管服务,每月每平方米管理服务费0.4元,就算全部入住,每月可收服务费9200元,可当地派出1所派驻保安9人,人均每月费用1350元,这样,物业管理公司得每月垫支保安费用2950元。还有的街道要物业管理公司筹划人口普查费用, 如此等等,花山区物业托管,物业管理服务费难以达到“以区养区”的目的。
在物业管理招投標活动中,招标单位往往是越便宜越好,招标的宗旨是“价低者赢”,而一些物业管理公司为了增大楼盘的面积,盲目地迎合这种心理,更加深了这种误导。物业管理公司作为企业,给物业实施***化管理,为业主和使用人提供服务,物业托管哪家好,需要成本的投入,而且物业管理与其他商品不一样,它是“量入为出”。很多物业管理服务费低廉的物业区域,因费用入不敷出而使物业管理工作不能尽如人意。相反,优质优价物业区域的舒适环境,总是让人觉得物有所值。
不少人对物业管理存在认识上的误区:有的认为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之间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有的则认为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是“主人”与“仆人”之间的关系。其实,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物业托管公司,物业管理企业受托对物业实施管理;给业主和使用人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签订生效,双方就是平等的合同约定关系,没有主次之分,更没有一方凌驾于另一方之上的情况。因此,在合同的任何一方违约的情况下,***所赋予的救济手段就是解除合同或通过***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物业管理的风险在于双方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的方法不正确就会导致侵权。这些误解***终导致物业管理工作难以开展,于是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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