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停车场管理制度。
1、车场巡逻人员对停放在本车场的车辆详细登记、发现车场有损,及时报告收费人员,详细登记什么位置有损坏并登记在lt;车辆出入登记表gt;上。重大事件报告主管,填写lt;特别事件登记表gt;。
2、根据lt;深圳市经济特区住宅物业管理条例gt;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本停车场只提供车位使用,不承担1保管和***责任,如车主有特殊保管或***需求,可另行协商拟订收费标准,签署协议。

车辆出入管理规程。
1、***车位车辆
持有***车位lt;停车证gt;之车辆凭车辆ic卡进出车场出入口,经安防员检查核实后,记录进出车场时间,登记***号码。
2、次租车辆
a)由车场出入口安防员发出次租车辆ic卡,记录次租车辆ic卡号码、***号码、进场时间,指引其停放于次租车位。
b)停放30分种内离开,免收次租费用,停放时间超过30分种,则按1小时收费;停放时间达到1小时且超过1分钟即按2小时收费(若离开车辆的司机提出强烈异议时,经安防主管及财务主管同意后,可酌情放宽到超过5分种后按2小时收费)。
c)车辆离开时,由出口安防员核对***号码,记录出场时间,收回次租车辆ic卡,转交收银员,收银员按电脑计费收费后,开启道闸予以放行(特殊情况及手工收费另计)。

车辆管理员交接班制度。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lt;车辆出入登记表gt;。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版权所有©2025 产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