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手的组成
一般来说,机械手主要有以下几部分组成:
1.手部(或称抓取机构) 包括手指、传力机构等,主要起抓取和放置物件的作用。
2.传送机构(或称臂部) 包括手腕、手臂等,主要起改变物件方向和位置的作用。
3.驱动部分 它是前两部分的动力,因此也称动力源,常用的有液压气压电力和机四种驱动形式。
按驱动方式分类:
(1)液压驱动机械手 以压力油进行驱动;
(2)气压驱动机械手 以压缩空气进行驱动;
(3)电力驱动机械手 直接用电动机进行驱动;
(4)机械驱动机械手 是将主机的动力通过凸轮、连杆、齿轮、间歇机构等传递给机械手的一种驱动方式。
按机械手的臂力大小分类:
(1)微型机械手 臂力小于1㎏;
(2)小型机械手 臂力为1-10㎏;
(3)中型机械手 臂力为10-30㎏;
(4)大型机械手 臂力大于30㎏。
机械手装配基本要求
必须按照设计、工艺要求及本规定和有关标准进行装配。
装配环境必须清洁。产品的装配环境温度、湿度、防尘量、照明防震等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所有零部件(包括外购、外协件)必须具有检验合格证方能进行装配。零件在装配前必须清理和清洗干净,不得有毛刺、飞边、氧化皮、锈蚀、切屑、砂粒、灰尘和油污等,并应符合相应清洁度要求。
装配过程中零件不得磕碰、划伤和锈蚀。
油漆未干的零件不得进行装配。
相对运动的零件,装配时接触面间应加润滑油(脂)。各零、部件装配后相对位置应准确。
装配时原则上不允许踩机操作,特殊部位必须上机操作时应采取特殊措施,应用防护罩盖住被踩部位,操作者须穿平底步鞋以防止***漆膜,电瓶及非金属等强度较低部位严禁。
机械手装配平衡
脱粒滚筒、无级变速和转速超过400r/min、重量大于5kg的带轮应进行静平衡或动平衡试验,平衡精度均不应低于G6.3级。
对回转零部件的不平衡质量可用下述方法进行校正:用补焊、螺纹连接等加配质量(配重)。用钻销去除质量(去重)。改变平衡块的数量和位置。
用加配质量的方法校正时,必须固定牢靠,以防止在工作过程中松动或飞出。
用去除质量的方法校正时,注意不得影响零件的刚度、强度和外观。
对于组合式回转体,经总体平衡后,不得再任意移动或调换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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