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产生的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以及非总烃、点胶产生的非总烃,焊接产生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以及非总烃采用密闭的方式收集,通过净化器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1#)排放。点胶产生的非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2#)排放。营运过程中焊接产生的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及无***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焊接产生的非总烃以及点胶产生的非总烃有***排放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限值要求,无***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排放限值。所以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大气的环境影响较小。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后评价是在规划或开发建设活动实施后,对环境的实际影响程度进行系统调查和评估。检查对减少环境影响的措施落实程度和效果,验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正确可靠性。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拟议中的建设项目、区域开发计划和***政策实施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后果)进行的系统性识别、预测和评估。
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可以为建设项目合理选址提供依据,防止由于布局不合理给环境带来难以消除的损害;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可以调查清楚周围环境的现状,预测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范围、程度和趋势,提出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措施。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拟议中的建设项目、区域开发计划和***政策实施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后果)进行的系统性识别、预测和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以***、***或行政规章的形式确定下来从而必须遵守的制度。环境影响评价不能代替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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