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是建立在环境监测技术、污染物扩散规律、环境质量对***健康影响、自然界自净能力等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一门科学技术,其功能包括判断功能、预测功能、选择功能和导向功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施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强制规定环境影响评价为指导人们开发活动的必须行为,成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贯彻“预防为主”环境保护方针的重要手段。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以***、***或行政规章的形式确定下来从而必须遵守的制度。环境影响评价不能代替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前者是评价技术,后者是进行评价的***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在进行建设活动之前,对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使用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定,提出防治措施,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报批的***制度。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编制单位、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的相关违1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纳入******信息共享平台和***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
违反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制度的处罚是否受“未批先建”行政处罚追溯期限的影响?
根据发布《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触法行为***适用问题的意见》(法函[2018]31号)规定,建设项目违反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制度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期间,由于违反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制度的违触法行为一直处于连续或者继续状态,因此,即使“未批先建”触法行为已超过二年行政处罚追溯期限,环保部门仍可以对违反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制度的触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不受“未批先建”触法行为行政处罚追溯期限的影响。环境影响后评价是在规划或开发建设活动实施后,对环境的实际影响程度进行系统调查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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