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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徽锦卓人力资源2020/3/11 18:16:31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福利怎么发?

很多人不太了解劳务派遣,也好奇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福利怎么发?

1.《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2.《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3.《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人员的社会***费的数额与***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可见,由哪一方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的。虽然用人单位确实,可以根据自己的生产需要,随时向劳务派遣单位退回劳务工。但不管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费,不能互相推脱,侵害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


劳务派遣是什么?

劳务派遣业务是近年我国人才市场根据市场需求而开办的新的人才中介服务项目,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服务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还是这个概念,派遣工属于派遣公司的合法员工,那么依照《劳动法》的规定单位必须保障员工的工资不低于当地至低工资标准。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


劳务派遣的特点有哪些?

劳务派遣所具有的三大特点如下:

1、用人不用工

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但被派遣员工并不在劳务派遣单位实际工作。

2、用工不用人

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工作,但双方并无劳动关系。

3、三方主体,多重关系

在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三方之间形成多重***关系:

其一、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民事合同关系;

其二、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关系;

其三、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特殊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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