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企业劳务派遣免费咨询
作者:安徽锦卓人力资源2020/3/10 1:10:58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法律关系的区别

1、相互关系不同

劳务派遣是三方合作关系,派遣员工与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都存在法律关系。用工单位应该与派遣员工就工作岗位、劳动纪律、奖金计算、安全生产、保守商密等事项签订岗位职责协议。劳务外包只是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双方有关系,发包方与承包方员工之间并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也无须签订任何协议。1、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参加社会保险是每一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派遣工不是单位的正式员工并不代表派遣工无权参加社会保险,派遣工是跟派遣公司签的合同,那么依法该由派遣公司给派遣工办理社会保险。

2、适用法律不同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用工形式,派遣方、用工方、派遣工三方关系处理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作为一个经营服务项目,发包方承包方之间关系处理适用合同法。

3、违反法律的后果不同

劳务派遣关系中,如果因为工作给派遣员工造成损害时,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必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务外包服务中,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员工并不直接发生法律关系,除必须确保能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以外,无须对承包方员工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是什么?

劳务派遣业务是近年我国人才市场根据市场需求而开办的新的人才中介服务项目,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服务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如今很多企业招聘新员工都会选择找劳务派遣公司代招,一般劳务派遣关系大多发生在一些用人单位比如家政或者是销售类的工作中,大多具有技术性或非固定性。


劳务派遣合同的注意事项

如今很多公司都会选择找劳务派遣公司代招员工,以下是在签劳务派遣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

1、确认劳务派遣公司资质

用人单位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派遣合同之前,首先应当确认该劳务派遣公司是否有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资质,有资质的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受法律保护,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的即为民事关系。若与没有资质的派遣公司签订劳动派遣合同则会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直接存在劳动关系,容易导致用人单位陷入劳动纠纷中。同时,明确劳务派遣公司和派遣员工之间的订解约义务,保证劳务派遣公司按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避免由于违反劳动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将法律风险转移至用人单位,并约定可以将派遣员工退回劳务派遣公司的情形。答:赵某的社会保险费应由派遣公司缴纳,其失业保险待遇应与派遣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或法律途径解决。

2、确认劳务派遣公司为派遣员工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

派遣单位派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工作的,派遣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用人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为防止派遣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造成连带风险,用人单位应确保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在劳动合同中具有明确发放工资的日期,且不得未经用人单位的同意,私自扣除员工工资;也就是说,派遣工是有底薪保障的,有派遣时工资由用人单位出,没派遣时由派遣公司出。同时在劳动派遣合同中约定由劳务派遣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承担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律责任。

3、明确工傷约定责任处理与违约事项处理

在实践中,很多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在工傷事项中没有相关约定,从而导致责任分担不清发生纠纷。那么劳务派遣单位就需要按照劳动法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且相关的福利待遇,必须在劳动合同中写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因而为避免发生此类事项,用人单位在签订协议时,应明确约定双方关于工傷事故、劳务纠纷中相关的处理方法以及费用分摊比例。同时,约定派遣单位在违约时应如何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损失。

4、明确劳动派遣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被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决定继续使用劳动者的,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解除,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即使劳动者暂时没有派遣出去,属于赋闲状态,派遣公司也应该依法给予劳动者底薪。因此,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劳动者派遣服务期限,否则劳动者可能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但由于派遣劳动者较短服务期会导致派遣岗位人员流动性大,因而此类岗位应约定为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岗位,对于技术性岗位不宜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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