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外包有什么风险,如何规避劳务外包风险
在劳务外包的过程中一些常见的风险
1、假外包被仲裁机构认定真派遣
由于***对于派遣用工是越来越严格,一些企业为了规避《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限制,不少企业将劳务派遣转化为劳务外包。但如果企业将业务外包给其他单位,但外包方劳动者的劳动过程直接受企业管理的,仍属于劳务派遣。
2、罚款和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企业的业务外包被认定为劳务派遣,则企业应承担用工单位的责任,并且可能因为突破了劳务派遣用工比例限制、侵害被派遣劳动者利益等违规情形,而依法承担罚款等行政责任和连带赔偿民事责任。
3、被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有的企业为了逃避劳动法上的义务,与外包方签订劳务外包服务合同,让本单位的员工与外包方签订劳动合同,而员工继续在单位上班,但员工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终止。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一种逆向派遣行为,属于逃避***责任情形,属无效***行为。如果发生争议,仲裁机构可能认定企业仍是劳动者的用人单位。
劳务派遣与服务外包的深入比较
合同名称
在劳动派遣关系中,劳务派遣公司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在服务外包关系中,对于合同名称并无***特殊要求,其名称可以是服务外包协议,也可以是承揽合同、委托加工合同、技术开发合同等。
与劳务提供方的关系不同
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务用工关系;在服务外包关系中,发包方与服务人员无直接关系。
对劳务提供方的管理权限不同
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实际用工单位直接给劳务派遣劳动者分配工作任务,并监督指挥其完成工作任务;在服务外包关系中,发包方对服务人员无直接管理权限,服务人员接受承包方的工作安排和监督指挥。
为什么企业愿意使用劳务派遣工?
用人单位可以节省人工成本
虽然《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有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但事实上,企业的正式工与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很难做到同工用酬。因为劳动合同法对同工同酬的规定很模糊。在一些央企或者******,劳务派遣工占了将近一半。而在电信行业,入一线装维、营销、呼叫中心等岗位,几乎都是劳务派遣工,这些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和正式工的工资差了将近一倍多。
所以,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使用劳务派遣工,是节省人工成本的一种方式。
劳务派遣合法吗?
单位是否为劳务派遣公司,是否有派遣的资格,如果没有,即违规!而且连续两次以上订立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规定的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费的数额与***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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