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筹划的原则。
事前筹划原则
纳税筹划必须做到与现行的税收政策法令不冲突。由于国家税法制定在先,而税收法律行为在后,在经济活动中,企业的经济行为在先,向国家交纳税收在后,这就为我们的筹划创造有利的条件。我们完全可以根据已知的税收法律规定,调整自身的经济事务,房地产税收筹划,选择最1佳的纳税方案,争取最1大的经济利益。如果没有事先筹划好,经济业务发生,应税收人已经确定,则纳税筹划就失去意义。这个时候如果想减轻自身的税收负担,就只能靠偷税、逃1税了。所以,税收筹划公司,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必须在经营业务未发生时、收人未取得时先做好安排。


适合做税务筹划的企业
财税核算比较复杂的企业:一般指那些涉及业务多、税种多、还经常遇到比较复杂的涉税业务,如涉及申请减免税,涉及有较大额度的所得税等,合肥税收筹划,这类企业也应该做好长远税务规划。
筹划空间大的企业:就是资产和收入规模较大,组织结构及经营活动复杂,涉及的税种及税收政策复杂的企业,税收筹划的空间较大,税收筹划哪家好,而这类企业一旦出现问题,税收损失也较大,比如许多跨地区、跨行业的大型企业集团,只要符合税收优惠目录,就可以充分享受税收筹划的好处。


纳税筹划产生的原因。
纳税筹划产生的主观原因
任何纳税筹划行为,其产生的根本原因都是经济利益的驱动,即经济主体为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1大化。我国对一部分国1营企业、集体企业、个体经营者所做的调查表明,绝大多数企业有到经济特区、开发区及税收优惠地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愿望和要求,其主要原因是税收负担轻、纳税额较少。我们知道,利润等于收入减去成本(不包括税收)再减去税收,在收入不变的情况下,降低企业或个人的费用成本及税收支出,可以获取更大的经济收益。很明显,税收作为生产经营活动的支出项目,应该越少越好,无论它是怎样的公正合理,都意味着纳税人直接经济利益的一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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