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时间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相关规定解答如下:,伤残鉴定时间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终结为准。第二,伤残鉴定部门一般不接受个人委托,因此可申请由交通管理部门、人民、律师事务所委托鉴定。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1架伤残。一般由司1法部门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99.99%)到第X级(10%),伤残鉴定去哪里做,每级相差10%。进行伤残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身1份证(无身1份证的带户1口本)
2、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1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建议受害人在做伤残鉴定时,最1好是在起诉后申请法1院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以避免保险公司等被告提出程序性问题,伤残鉴定医院,耽误你的时间,影响你权利的保护。
如果案件进入程序,合肥伤残鉴定,伤残鉴定则在法1院的主持下,由当事人双方共同指1定有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鉴定。根据司1法部关于鉴定人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鉴定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自己的鉴定,意见不统一时,交通伤残鉴定,保留个人意见,拒绝回答与鉴定无关的问题。无条件鉴定时,应拒绝鉴定,必须坚持应有的原则和立场。伤残鉴定的时间应该是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1发症治1疗终结为准。即从伤者治1疗终结之日期可以进行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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