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劳务外包报价咨询***,安徽可可劳务外包
作者:安徽可可2020/7/8 6:15:53






劳务派遣有哪些优点?

1.用人机动灵活,提高员工管理效能

用人单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业务变化很大,采用劳务派遣的形式,可以在增加业务时增加人员,在业务减少时,减少人员。单位用人进出灵活,不受编制限制,派遣人员进出手续都由派遣中介进行***化服务,充分展现被派遣单位择人的自主权和个人择业的自主权。

2.避免人才流失,提高企业竞争力

派遣员工的人事档案由中介中心集中调集和管理。在合同期,中心对派遣员工制定了具有***效力的制约制度,这样完全可以保证派遣员在合同期安心工作,打消了用人单位担心人才在安排之中出现流失和“跳槽”的顾虑。实现人才派遣以后,人力资源部可以从琐事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从事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和开发等宏观方面的事情。








如何审核劳务外包?

1、***性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主要关联方与劳务外包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特殊利益安排;

(2)通过要求披露相关劳务外包金额、占比、定价公允性、使用人员占比、是否涉及核心业务环节或核心技术等,综合判断是否存在对劳务外包供应商的重大依赖,是否存在特殊利益安排,分析对发行人的***性的影响。

2、内部控制

审核中亦会对发行人劳务外包环节相关内部控制(供应商选择、过程监控、质量控制、验收管理、责任追究等),以及与外包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进行关注。

3、成本完整性

通过要求补充披露劳务外包活动是否涉及公司核心技术和核心生产环节、分析发行人在册员工的变动情况是否与发行人业务发展及业绩的变动趋势一致、进行劳务人员与正式员工薪资对比、进行劳务外包成本与人工成本的变动合理性分析等,判断公司是否存在通过劳务外包人为压低成本的情形。








劳务派遣岗位设置风险防范

1.劳务派遣岗位的“三性”要求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对劳务派遣的岗位进行了明确限制,行政***对劳务派遣岗位的管制将更加严格,可以采用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岗位仅限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

2.劳务派遣岗位的比例限制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第三款要求:“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劳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同时《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也作了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3.不参加社会***的风险

有的用人单位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逃避社会***义务,而劳务型公司又未为劳务人员办理参保手续与缴纳社会***费用,或者是让劳务人员自己承担缴纳全部的社会***费。

4.劳务派遣单位不具备劳务派遣资格的后果

《劳动合同法》对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实行行政许可。在实践中,有部分劳务派遣单位并未通过相应审批,取得劳务派遣的资格。在这种情况下,劳动仲裁机构较有可能认定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5.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公司的特殊规定








劳务派遣中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劳务派遣单位违反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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