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工单位应明确外包单位从事劳务外包的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然后由外包单位工作人员完成用工单位定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
2、用工单位应为外包单位员工提供工作场所、工具等。
3、由用工单位必须参加外包单位用工人员面试,芜湖劳务外包,对于头一次上岗的外包单位员工,用工单位将对其进行管理制度、安全及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培训;
4、用工单位应尊重外包单位员工的民族习惯和宗族教信仰,不因民族和性别不同鄙视外包单位员工。
5、用工单位有权要求外包单位及时更换人员,同时外包单位必须保证出勤人数,不影响用工单位的生产;用工单位有权抽查外包单位员工的劳动合同、身份的证明等,外包单位及其员工应配合用工单位的抽检。
1.劳务派遣岗位的“三性”要求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对劳务派遣的岗位进行了明确限制,行政***对劳务派遣岗位的管制将更加严格,可以采用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岗位仅限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
2.劳务派遣岗位的比例限制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第三款要求:“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岗位劳务外包,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劳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同时《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也作了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3.不参加社会***的风险
有的用人单位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逃避社会***义务,人事劳务外包,而劳务型公司又未为劳务人员办理参保手续与缴纳社会***费用,或者是让劳务人员自己承担缴纳全部的社会***费。
4.劳务派遣单位不具备劳务派遣资格的后果
《劳动合同法》对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实行行政许可。在实践中,有部分劳务派遣单位并未通过相应审批,取得劳务派遣的资格。在这种情况下,***劳务外包,劳动仲裁机构较有可能认定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5.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公司的特殊规定
当然是值得的啊,对于刚毕业学生,非***学校毕业生,非热门***学生,无财力通过后门的职员,或者其他一切条件不那么好的学生,劳务外包是接触到世界好公司的一个机会。
你可能因为劳务外包,直接加入到一家你很难正常途径进入的大企业。与他们一样的工作环境,与他们一样的工作内容,在同样的平台工作,参加同样的培训,接触同样的财务数据,客户的资料,工程图纸和重要信息,这些经历甚至能够让你在离职后薪酬方面获得直线性增长。好的大的企业的工作经历对提升你个人的眼光,经验来说,都是无价之宝。未来去其他地方应聘,单凭一些五百强企业的工作经验,比好的大学毕业的证书还管用。蕞后还有个致命吸引,那就是通过外包,你比那些社会上刚毕业的学生有更多的机会转变为正式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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