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缴费基数调整
作者:2011/6/17 4:12:17

记者6月16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随着2010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公布,阜阳市2011年社会***缴费基数随之调整,其中下限1717元,上限8586元。

  据介绍,2010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4341元/年(2862元/月)。从今年7月至明年6月,阜阳市职工可在2010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确定社会***缴费基数,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8586元(去年度为7416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717元(去年为1483元),职工以本人2010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个人缴纳社会***费的基数,超过缴费基数上限的,按上限缴纳,低于下限的按下限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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