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废气处理催化燃烧
塑料废气处理催化燃烧:1. 塑料废气成分及含量复杂,单一针对性的处理方式基本无法处理;
(1)天然或合成树脂成分复杂
(2)添加助剂种类繁多
(3)不同工序废气主要成分不同
(4)不同制作工艺废气含量不同
2. 废气多数为有机化合物,传统方式难以治本或易二次污染;
3. 废气含***物质,有明显异味;
4. 有些工艺中可能会存在明显颗粒物。
废气经排气系统统一收集后由引风机引入填料喷淋塔进风段,气体经均风板向动分别经过三层填料层,与每层喷咀喷出的中和液接触反应,气液进行充分中和吸收,通过两道挡液装置,经过一级净化后的气体进入到光催化处理设备内,在光催化设备的三重净化过程中直接裂解、***、氧化废气分子链,净化后的有机物分解为水、二氧化碳和低分子无臭无害物质,在出风口闻到淡淡的臭氧味,并迅速溶于空气中,转化为氧气,整体处理后的废气通过风机经风管实现达标排放。2、预处理吸附法对废气中的粉尘、气溶胶和一些大颗粒的物质要求严格,在废气进入吸附器之前必须将粉尘、漆雾处理干净,并对气溶胶进行***。
橡胶废气解决方案
橡胶废气成分
橡胶废气,其主要成分是焦油和恶臭气体、非总烃。其中橡胶废气的臭气成分复杂多变,大致可分成5类:
(1) 含硫的化合物:如H2S、SO2、硫醇类;
(2) 粉尘类:如碳黑;
(3) 含氯的化合物:如酰胺、类;
(4) 烃类:如烷烃、烯烃、烃、芳香烃;
(5) 含氧的有机物,如醇、酚、醛、酮、有机酸等。gt;gt;排放标准 废气排放标准,参照《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排放标准》(GB37822-2019)、《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7-2801)规定。
食品异味
食品异味催化燃烧食品异味 废气排放标准,参照《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排放标准》(GB37822-2019)、《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7-2801)规定 。
根据世界卫生***(WHO)的定义,VOCs(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是在常温下,沸点50℃至260℃的各种有机化合物。在我国,VOCs是指常温下饱和蒸汽压大于70 Pa、常压下沸点在260℃以下的有机化合物,或在20℃条件下,蒸汽压大于或者等于10 Pa且具有挥发性的全部有机化合物。通常分为非碳氢化合物(简称NMHCs)、含氧有机化合物、卤代烃、含氮有机化合物、含硫有机化合物等几大类。VOCs参与大气环境中臭氧和二次气溶胶的形成,其对区域性大气臭氧污染、PM2.5污染具有重要的影响。在脱附过程中,有机废气已被浓缩,浓度较原来提高几十倍,达2000ppm以上,浓缩废气送到催化分解装置,后被成为CO2与H2O排出。大多数VOCs具有令人不适的特殊气味,并具***性、刺激性、致畸性和致***作用,特别是苯、及甲醛等对***健康会造成很大的伤害。VOCs是导致城市灰霾和光化学烟雾的重要前体物,主要来源于煤化工、石油化工、燃料涂料制造、溶剂制造与使用等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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