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公路波形护栏板立柱
北京市地方标准公路护栏设置规范除JTG D81中规定的路段外,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应设置路侧护栏:
a) 二级及以上公路边坡坡度和路堤高度在下图的I及II区方格阴影范围之内的路段;
三、四级公路边坡坡度和路堤高度在上图的I区方格阴影范围之内的路段;
b) 路侧15 m范围内(路堤坡脚起向外的距离)与铁路并行,车辆驶出路外后有可能跌落在铁路
上引发二次事故或导致铁路交通中断的路段;
c)高速公路、--级公路互通式立交出口匝道三角带及匝道小半径平曲线外侧;
d)公路沿线小半径平曲线或连续小半径平曲线外侧路段;
e)公路沿线连续 下坡路段;
f)车辆驶出路外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路段。
对下列情况影响公路土建工程设计方案的交通安全设施,应根据设计工序的要求,由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单位提出相关设计标准、方案或要求:
1三、四级公路需要设置护栏的路段,由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单位提供路肩宽度的加宽值。
2高速公路和-级公路,由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单位综合考虑***分隔带护栏的防护形式和防护能力,提出***分隔带的宽度值。
3位于桥梁、隧道等构造物上的交通安全设施,由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单位提出设置位置、受力条件和要求。
公路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应根据本细则的规定并结合交通安全综合分析的结果论证是否设置避险车道。设置避险车道时,应设置配套的交通标志、标线及隔离、防护、缓冲等设施。
风、雪等危及公路行车安全的路段,应根据本细则的规定设置防风栅、防雪栅、积雪等交通安全设施;根据运营管理和交通管理需求,可根据本细则的规定设置限高架、减速丘、凸面镜等交通安全设施。
波形护栏预埋条件代码:
nE---埋设于土中, 柱距为n米E,-混凝 土护栏,埋置在土中
E,混凝土护栏, 与下部构造物连接
nB,一埋设于小桥、 通道、明涵结构物中,采用预埋套筒的基础处理方式,柱距
为n米
nB2-埋设于小桥、通道、明涵结构物中,采用预埋地脚螺栓的基础处理方式,
柱距为n米
nC-埋设于***设置的混凝土基础中,柱距为n米
CT-***分隔带护栏开口端部结构DT- 护栏三角端端部结构FT- -隧道洞口处端部结构
2护栏防撞 端头或防撞垫防护等级代号TB- -一(TB)级TA--二(TA)及TS-一三(TS)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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