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体液压支柱工作面不准与不同性质的支柱混合使用。
2、按照支护设计的规格,严格注意并检查支护规格质量,保证横成排、竖成线。不合格的支柱一定要检查改正以至更换。
3、使用单体液压支柱的工作面不许放炮,若工作面必须放炮时,要防止损坏单体液压支柱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4、工作面支柱,应实行“对号入座”、“排版管理”与顶梁配套使用。
5、升柱工作完成后,一定要保证支柱达到额定的初撑力。
6、如出现工作面支柱“压死”,严禁用炮崩或用机械强行回撤。要打好临时支柱,通过挑顶、方法将其取出。
1、掌握好支架的合理高度:大支撑高度应小于支架设计大高度的0.1米,小支撑高度应大于支架设计小高度的0.2米。
2、支架所用的阀组、立柱、千斤顶.均不准在井下拆检,可整体更换。更换前尽可能将缸体缩到短,接头处要及时装上防尘帽。
3、备用的各种液压软管、阀组、液压缸、管接头等必须用专用堵头堵塞,更换时用乳化液清洗干净。
4、更换胶管和阀组液压件时,只准在“无压”状态下进行,而且不准将高压出口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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