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质量为企业命脉,以诚信为治企之本,坚持认真严谨的原则稳步进取,不断发展壮大,在业界确立了多种服务体系。
我公司产品有Q345B角钢、槽钢、Q345B工字钢、Q235角钢、Q235槽钢、Q235工字钢、Q345C槽钢、Q345C工字钢、Q345D角钢、Q345D槽钢、Q345D工字钢、Q345DH型钢、螺纹钢、圆钢、方钢、扁钢、角钢、槽钢、线材、方管、矩管、焊管等等系列产品。
无论通过何种途径实现复合铸造,槽钢在使用前都需经淬火处理以充分发挥头部金属的耐磨性。不同于单一材质锤头的是,双金属复合锤头的结合部位会因两种金属的收缩率不同而在淬火时产生更大的应力,因此淬火后进行回火是十分必要的。
由上可知,液-固、液-液复合铸造是提高铸件整体性能重要而有效的手段,不同金属间的结合既可以是机械结合又可以是冶金结合。机械结合锤头在生产中常出现裂纹和气孔等缺陷,可采取简单方法予以避免;而冶金结合锤头则需解决好截面问题。后者具有比前者更加优良的综合性能,槽钢,但生产工艺较复杂且对生产过程控制的要求更为严格。
槽钢按订货要求的固定尺寸切成整倍数的称为倍尺。槽钢按倍尺长度交货时,所交槽钢的长度必须为需方在订货合同中特定的长度(叫单倍尺)的整数倍数(另加锯口)。例如,需方在订货合同中要求槽钢单倍尺长度为 2m ,那么,槽钢切成双倍尺时长度即为 4m ,切成 3 倍尺时即为 6m ,并分别加上一个或两个锯口量。锯口量在标准中有规定。
槽钢倍尺交货时,只允许有正偏差,不允许出现负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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