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节能监测系统基本规定
1建筑物节能监测子系统数据保存时间应不少于三年。应能按要求向上一级数据中心报送节能监测基本统计数据,节能监测系统,并能接受上级数据中心对节能监测原始数据和基本统计数据的查询和调阅,节能监测,为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源管理和节能改造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
2建筑物节能监测子系统应能向物业管理部门提供能耗基本统计数据,为优化建筑设备运行、加强能耗管理提供可供分析的计量数据。


能耗监测管理系统机房基础设施
1数据中心机房应按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174 的相关规定设立。
2机房应有足够的空间来放置和安装各类设备,满足设备安装和运行的要求以及机房安全要求。
3机房电力和空调系统应符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中关于电子信息设备机房的相关要求。
4机房设备应按设计规定的容量配置不间断供电设备。
5机房设备均应按设计要求采取相应的接地和防雷、防浪涌措施。


节能监测系统数据通信
1节能监测子系统的通信包括节能监测子系统内部通信和子系统与数据中心之间的通信。节能监测子系统的通
信应遵循《guo家***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分项能耗数据传输技术导则》的规定。
2节能监测子系统内部通信包括计量装置和数据cai'集器之间的通信、数据cai集器和子系统管理服务器之间的通信。
3建筑物节能监测子系统与数据中心之间的网络通信在子系统管理服务器与数据中心通信服务器之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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