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证干燥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干燥速度是干燥的基本原则。干燥的质量要求是:已干木材的终含水率及干燥均匀度能满足加工工艺的要求;保持木材的完整性,不发生为工艺规范所不容许的缺陷,不改变木制品应有的性质。干燥速度即单位时间内木材含水率降低的程度。干燥速度越快(或干燥周期越短),所需用的干燥设备与***越少,干燥成本越低。木材中所含水分的重量与绝干材重量之比叫含水率,简称含水率,用W表示。各种木制品对已干木材终含水率的要求因用途不同而异,如乐器、精密仪器盒为7%;家具、镶木地板为8%;细木工板为8~9%;运动用具为10~12%;窗、门为12%;汽车、铁路客车为10~15%;铁路货车、建筑材料为18%;包装箱为15~18%。实践上还需按产品使用地区的气候条件作适当变动。
在木材干燥过程中,须按不同干燥阶段相应改变干燥室内的相对湿度,据此制订的相对湿度变化程序即干燥基准。不同树种、不同厚度的木材有不同干燥基准,一般分为时间干燥基准和含水率干燥基准两类。物料性能及干燥特性(1)物料的形态大至成型的木材、陶瓷制品以及片状、纤维状、颗粒状、细粉状直至膏糊状和液体物料,都是工业上需要干燥的物料。前者按时间阶段操作,后者按含水率变化阶段操作,属于按含水率变化阶段操作的还有波动式和半波动式干燥基准。干燥基准的选用是否适当,对木材干燥的产量和质量有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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