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采用的蒸汽处理工艺有所不同,包括2个阶段:1)热解过程,将生材或汽干材在160--190度的高压环境下进行处理,再用传统窑干燥,使处理后的木材达到较低含水率(约10%);2)将干燥好的产品再次加热至170--190度,处理时间依木材种类,厚度等因素而异。
对处理木材耐腐性的试验结果显示,其耐腐性有显著提高;另外处理后材料的吸湿性下降,且吸湿曲线与解吸曲线的间距明显大于未处理材,从而减小了在不同气候条件下,弦径向胀缩差引起变形的发生。
法国直接利用生材进行蒸汽处理。在干燥窑内,木材被加热到230度。蒸汽主要来自木材中的水分。经超高温处理后,木材的吸湿性较未处理材低,一般的湿环境下,含水率只有4%---5%,而未处理材在相同环境下约为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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