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气瓶检测步骤-消防气瓶检测-德航特检
作者:德航特检2020/9/14 16:39:38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在平常使用中,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况:

1、因灭火系统组件(如选择阀、电磁阀)质量达不到要求,导致气瓶内气体慢性***,无法满足设计要求,灭火可靠性存在风险,德州消防气瓶检测机构,扑灭不了火灾。

2、气体慢性***的情况下,会造成压力聚集,消防气瓶检测周期,产生误喷情况,消防气瓶检测步骤,很可能对人员或设备造成伤害。

3、气瓶在长期使用过程中,受到外部环境影响,造成二氧化碳气瓶严重腐蚀、损伤等情况,有气瓶暴炸的***。

像以上发生气体***或误喷的情况下,使用单位应及时联系***的有资质的气瓶检测单位,进行二氧化碳气瓶提前检测充装,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扑灭火灾。而气体***或二氧化碳气瓶损伤如果按照规范每三年进行定期检测,也能够及时发现内部腐蚀、外部锈蚀的问题,避免事故的发生。消防气体钢瓶严格上来说还是比较***的,使用单位应做好平时的检验和工作,并严格按照规程进行二氧化碳3年定期检测。




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充装存在的问题

(2)未对气瓶材料的相容性、气瓶上的充装介质名称的詠久性标记和气瓶公称工作压力符合性进行核实。TSG RO006-2014《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对气瓶提出了以下几条与气体充装相关的要求:一是气瓶专用要求,要求气瓶的钢印标记应标出充装气体名称或者化学分子式,不得充装气瓶钢印标记之外的气体,消防气瓶检测,不得随意更改气瓶的用途;二是材料相容性要求.要求所有与盛装气体接触的金属或者非金属气瓶材料(如气瓶瓶体、瓶阀、密封材料等)应当与其所充装气体具有相容性;三是气瓶公称工作压力选用,规程规定对用于消防灭火系统的压缩气体与低压液化气体组成的混合气体,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应当不小于相应标准规定的灭火系统在相应温度下的蕞大工作压力。但有些气体灭火剂充装单位却无视这些要求.对气瓶的性标记、材料的相容性、气瓶公称工作压力符合性不进行核实。如常发生不注重气瓶材料与所充装气体的相容性用二氧化碳气瓶来充装高压氮气和IG-541灭火剂的现象;用公称工作压力15MPa二氧化碳气瓶充装17.2 MPa IG-541气体灭火剂的现象也相当普遍.近年来发生的多起气瓶暴炸事故均与此有关。


(5)灭火剂充装过程、充装设备控制不严。许多灭火系统生产和充装单位制定的充装工艺过程作业指导文件中,对灭火剂充装温度未进行规定,一年四季无论充装场所温度差异多大.始终按同一压力值进行灭火剂充装和氮气增压,未按标准规定的气体灭火剂温度一压力曲线进行充装。造成冬季低温条件下进行灭火剂充装和氮气增压的气瓶,到了夏季随着气温的上升,气瓶内压力升高,导致气瓶上的安全泄放装置或容器阀主密封膜片动作,灭火剂误喷放。在混合气体充装工艺过程作业指导文件中.未根据混合气体的每个气体组分性质,确定各种气体组分的充装顺序,也未规定充入每一气体组分之前应使用待充气体对充装配置系统管道进行置换这一关键过程的要求.随意性大。造成各气体组分充装比例的偏差.达不到灭火剂标准的要求。气体灭火系统产品标准针对不同公称工作压力的气瓶规定了相应的充装系数.如GB 1 6669—2010《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规定。公称工作压力15 MPa的二氧化碳气瓶充装系数为0.6 kg/m3.但在具体充装过程中,由于充装采用的称重计量衡器的量程选用不合理、称重计量衡器未按规定检定周期进行检定、计量衡器未设超装报警、充装后对充装量未进行逐瓶复验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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