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管理
9.1工业气瓶使用部门(含相关方)必须落实管理责任人,对使用过程实施全程监控。
9.2气瓶使用前,焊接气瓶检测方法,使用单位应专人对钢印标记、色标及安全状态进行确认,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定的气瓶不得投入使用。
9.3使用人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
9.4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与明火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0米,氧气瓶、***瓶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米。
9.5 气瓶使用时,必须直立,禁止卧放使用。
9.6 气瓶禁止敲击、碰撞、在瓶体上引弧,禁止将气瓶放置在电绝缘体上使用。
9.7 气瓶禁止放置在通风不良或有性射线源的场所使用。
9.8 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气瓶受爆晒或烘烤,禁止用40℃以上的热源对气瓶进行加热。
9.9 移动作业时,应采用专用小车搬运,禁止氧气瓶、***瓶同车搬运。
9.10 瓶阀出口处必须配置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按规定放气流量、放气压力使用。
9.11 气瓶使用过程中,开闭瓶阀的专用扳手应始终装在瓶阀上。暂时中断使用时,必须关闭焊、割工具阀门和瓶阀,禁止手持点燃的焊、割工具调节减压阀或开闭瓶阀。
9.12 气瓶使用过程中,焊接气瓶检测原理,发现泄漏要及时处理,禁止在泄漏的情况下使用。
9.13使用气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对瓶阀、易熔合金塞等附件进行修理和更换。禁止对在用气瓶瓶体和底座进行焊接修理。
9.14气瓶内气体禁止用尽,必须留有充足压力或重量。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
9.15工作现场的同类气瓶,焊接气瓶检测步骤,同一地点放置数量不得超过4瓶,不同气瓶存放应保持安全距离。
一、检查实验装置是否存在良好的工作状态,若情况良好,将受试气瓶接入试验系统。
二、排气;在试验系统中蕞高处应装有排气阀,气动试压泵,直至排气阀冒出水为止。
三、捡漏;启动试压泵,当压力达到受压瓶的公称压力时,停泵检查受试气瓶及试验系统是否有泄漏。若瓶体泄漏,则该瓶报废,若系统***,泄压排除。
四、升压;再无泄漏的情况下,启动试压泵,缓慢升压到受试气瓶的试验压力,自动停泵。
五、保压;保压3分钟,且仔细观察压力是否回降,瓶体不得有可见的变形、裂纹和***。
六、泄压检查;卸掉压力,仔细检查气瓶的各个部位,若未发现异常,则该瓶耐压试验合格。
七、记录试验日期、试验压力等,试验有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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