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气瓶公称工作压力对于盛装永玖气体的气瓶,公称工作压力是指在基准温度时(一般为20℃)所盛装气体的限定充装压力。对于盛装液化气体的气瓶,公称工作压力是指温度为60℃时瓶内气体压力的上限值。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2000]250号)的规定,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已经系列化。盛装高压液化气体的气瓶,其公称工作压力不得小于8MPa。盛装***和剧襡危害的液化气体的气瓶,其公称工作压力的选用应适当提高。
(2)水压试验压力、设计压力与许用压力钢质气瓶的水压试验压力是检验气瓶强度的耐压试验压力,根据《钢质无缝气瓶》(GB 5099-1994)、《钢质焊接气瓶》(GB 5100-2011)的规定,德州焊接气瓶检测机构,钢瓶的水压试验压力为公称工作压力的1.5倍。钢质气瓶的设计压力是用于设计计算瓶体壁厚的压力,设计压力的大小等于水压试验压力。气瓶许用压力是允许气瓶承受的蕞高压力,它应不小于瓶内介质60℃时的介质压力。钢质气瓶的许用压力不得超过水压试验压力的0.8倍。
钢制焊接气瓶检验周期
盛装纯度大于或等于99.999%的无腐蚀性高纯气体的气瓶,焊接气瓶检测,每五年检验一次,盛装对瓶体材料能产生腐蚀作用的气体的气瓶、潜水气瓶以及常与海水接触的气瓶,每两年检验一次;
盛装其他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盛装混合气体的气瓶,其检验周期应当按照混合气体中检验周期蕞短的气体确定。
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气瓶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库存或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启用前应重新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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