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充装后的检查
1、充装结束关闭瓶阀后,应通过回收系统将充装主管和支管内的***回收。关闭瓶阀和管路阀时应轻缓,严而不紧,防止用力过度。
2、***瓶充装结束后,应逐瓶置于符合要求的衡器上称重,测定瓶内***充装量。***瓶内***充装量按下列公式计算:
m A=A-Tm
3、***瓶内***充装量应小于等于***瓶内***充装量。***瓶内***充装量按下列公式计算:
m Amax=0.2δ·V
4、***充装量超过充装量时,应将***瓶置于衡器上,借回收装置将瓶内超装的***回收到符合要求,否则严禁出售。
5、在正常充装条件下,气瓶单位容积充装量,若低于0.12kg/L时,应将瓶内***回收后送至检验单位处理。
6、气瓶充装后,必须按GB6819规定的验收规则、试验方法、技术要求分析瓶内***质量并验收。
为了规范各施工单位氧气瓶与已炔瓶安全存放和使用情况,防止发生意外伤害,定本规定。
1、根据《气焊(割)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中第二条规定'氧气瓶、已炔气瓶应分开和垂直放置并有防倒措施,氧气瓶和已炔气瓶的使用安全距离不得小于8m,有气瓶检测资质的单位,防止不正确使用引起。未使用时距离不得小于5m。氧气瓶禁止卧放使用。
2、《溶解气瓶安全检查规程》第50条瓶使用规定'同时使用氧气瓶和已炔瓶时,放置时不得小于安全距离;与明火距离一般不小于10米'。
3、储存气瓶仓库周围10m距离内不准堆置可燃物,不准进行焊接等明火作业,不准吸烟。
4、按规定,***瓶检测***,氧气瓶不得将瓶内气体全部用完,少应留0.1Mpa余压,以便再次充装时吹除灰尘和避免混进其他气体。已炔瓶内气体也不得用尽,剩余压力应符合安全要求:当环境温度
5、储存气瓶应设有架子,气瓶垂直立放,空的已炔气瓶可以平放堆叠,但每一层都应垫有木制或金属制得型板,堆叠高度不许超过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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