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难走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避难走道防火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0h。【
2 避难走道直通地面的出口不应少于2个,正压送风口安装高度,并应设置在不同方向【图示1】;当避难走道仅与一个防火分区相通且该防火分区至少有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时,可设置1个直通地面的出口【示2】。任一防火分区通向避难走道的门至该避难走道***近直通地面的出口距离不应大于60m【示1】
高层病房楼应在二层及以上的病房楼层和洁净***部设置避难间。避难间应符合下列规定:【图示】
1 避难间服务的护理单元不应超过2个,其净面积应按每个护理单元不小于25.0㎡确定。
2 避难间兼作其他用途时,远控正压送风口,应保证人员的避难安全,且不得减少可供避难的净面积。
3 应靠近楼梯间,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
4 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消防应急广播。
5 避难间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6 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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