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应根据其建筑高度、规模、使用功能和耐火等级等因素合理设置安全疏散和避难设施。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位置、数量、宽度及疏散楼梯间的形式应满足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
5.5.2 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分散布置,且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每个住宅单元每层相邻两个安全出口以及每个房间相邻两个疏散门***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高层病房楼应在二层及以上的病房楼层和洁净***部设置避难间。避难间应符合下列规定:【图示】
1 避难间服务的护理单元不应超过2个,其净面积应按每个护理单元不小于25.0㎡确定。
2 避难间兼作其他用途时,应保证人员的避难安全,且不得减少可供避难的净面积。
3 应靠近楼梯间,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
4 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消防应急广播。
5 避难间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6 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
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厂房,当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较低一座厂房的屋顶无天窗,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的门、窗等开口部位设置***防火门、窗或防火分隔水幕或按本规范第6.5.3条的规定设置防火卷帘时,甲、乙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丙、丁、戊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m。00h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管道井和设备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避难区。
4 发电厂内的主变压器,其油量可按单台确定。
由于隧道的冷却作用,在排烟风机位置的烟气温度仍然低于250℃。因此,规定排烟风机要能耐受250℃的高温基本可以满足隧道排烟的要求。民用建筑应根据其建筑高度、规模、使用功能和耐火等级等因素合理设置安全疏散和避难设施。当设计火灾规模很大、风机离火源点很近时,排烟风机的耐高温设计要求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本条的相关温度规定值为***要求。排烟设备的有效工作时间,是保证隧道内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环境的基本时间。人员撤离时间与隧道内的实际人数、逃生路径及环境有关。目前,已经有多种计算机模拟软件可以对建筑物中的人员疏散时间进行预测,设备的耐高温时间可在此基础上确定。本规范规定的排烟风机的耐高温时间还参考了欧洲有关隧道的设计要求和试验研究成果。版权所有©2025 产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