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避难层(间)应符合下列规定:【图示1】【图示2】
1 第避难层(间)的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的高度不应大于50m,两个避难层(间)之间的高度不宜大于50m。
2 通向避难层(间)的疏散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
3 避难层(间)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数避难的要求,并宜按5.0人/m2计算。
4 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设备管理宜集中布置,其中的***、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应集中布置,设备管道区应
住宅单元的疏散楼梯,当分散设置确有困难且任一户门至***近疏散楼梯间入口的距离不大于10m时,可采用剪刀楼梯间,但应符合下列规定:【图示】
1 应釆用防烟楼梯间。
2 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防火隔墙。
3 楼梯间的前室不宜共用;共用时,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
4 楼梯间的前室或共用前室不宜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楼梯间的共用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0㎡,且短边不应小于2.4m。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隧道的空间特性,导致其一旦发生火灾,热烟排除非常困难,往往会因高温而使结构发生***,烟气积聚而导致灭火、疏散困难且火灾延续时间很长。因此,隧道内发生火灾时的排烟是隧道防火设计的重要内容。3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或应每隔100m~150m处设置发光警报装置。本条规定了需设置排烟设施的隧道,四类隧道因长度较短、发生火灾的概率较低或火灾***性较小,可不设置排烟设施当防火分区内火灾确认后,应能在15s内联动开启常闭加压送风口和加压送风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开启该防火分区楼梯间的全部加压送风机;
2应开启该防火分区内着火层及其相邻上下层前室及合用前室的常闭送风口,同时开启加压送风机。
5.2.2 排烟风机、补风机的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现场手动启动;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启动;
3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
4系统中任一排烟阀或排烟口开启时,排烟风机、补风机自动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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