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烟设施设置的场所
1、歌舞***放映游艺场所应设置防、排烟设施。
2、对于地下房间、无窗房间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间,常闭多叶排烟口,以及超过20m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40m的疏散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3、地下商店应设置防烟、排烟设施。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商场、***、旅馆、餐厅、展览厅、公共***场所、小型体育场和其它适用的民用场所等和按火灾***性分类(属于丙、丁、戊类的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等),多叶排烟口,凡新建、扩建和改建供上述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均应进行防排烟设计。规定应设置防排烟设施的部位有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500m2的丙类厂房(仓库);
2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建筑、展览建筑及类似功能的公共建筑;
3 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歌舞、***、放映、游艺场所;
4 商店建筑、展览建筑及类似功能的公共建筑中长度大于60m的走道;
5 靠外墙或贯通至建筑屋顶的中庭。
注:当符合本标准第4.4.17条规定的场所时,可采用可熔性采光带(窗)替代作固定窗。
【条文说明】
4.1.4 在大型公共建筑(商业、展览等)、工业厂房(仓库)等建筑中,电动常闭多叶排烟口,因为建筑的使用功能需求而存在大量的无窗房间。在近几年的多起火灾案例中反映出仅设置机械排烟系统不能满足火灾中排烟排热的需求。为了在火灾初期不影响机械排烟,又能在火灾规模较大后
自动排烟窗的联动调试方法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自动排烟窗应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火警信号后联动开启到符合要求的位置;
2 动作状态信号应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调试数量:全数调试。
7.3.4 活动挡烟垂壁的联动调试方法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活动挡烟垂壁应在火灾报警后联动下降到设计高度;
2 动作状态信号应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调试数量:全数调试。
条文说明7.3 联动调试 7.3.1~7.3.4 本标准规定了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机械排烟系统、自动排烟窗和活动挡烟垂壁的联动要求。一旦发生火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联动送风机、送风口、排烟风机、排烟口、自动排烟窗和活动挡烟垂壁等设备动作,以保证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和排烟系统的正常运行。
版权所有©2025 产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