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吊车
小型吊车主要包括起升机构、运行机构、变幅机构、回转机构和金属结构等。起升机构是小吊车的基本工作机构,大多是由吊挂系统和绞车组成,也有通过液压系统升降重物的。运行机构用以纵向水平运移重物或调整起重机的工作位置,一般是由电动机、减速器、制动器和车轮组成。变幅机构只配备在臂架型小型吊车上,臂架仰起时幅度减小,俯下时幅度增大,分平衡变幅和非平衡变幅两种。回转机构用以使臂架回转,是由驱动装置和回转支承装置组成。可以很容易地操纵手动起重、下降和行走控制杆,托盘车光,使用安全舒适。金属结构是小型吊车的骨架,主要承载件如桥架、臂架和门架可为箱形结构或桁架结构,也可为腹板结构,有的可用型钢作为支承梁。
6吨小吊车维修安全措施:
1、将小吊车挺稳拉起手刹熄火并将行走轮胎用三角木研死,防止意外滑动行走,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扳到零位,切断主电源;
2、检修时要把“正在检修,禁止开动”的警示牌放在明显的位置,非检修人员或司机不得随意开动起重机操作调试车辆;
3、维修回转,俯仰机构部件时应将支腿全部伸出并支稳,防止翻车事故发生;
4、检修大小钩减速机或制动器时,应将大小钩绳锁定,防止坠钩事故发生;
5、拆修轮胎作业时,应将车体支稳,防止塌落事故发生;
6、电气系统维修时应防止线路短路起火,蓄电池事故发生;
7、经常检查电动类、气动类及液压类工器具安全可靠性,正确使用工器具并做到“四不伤害”原则;
8、应正确分析故障原因,并采取正确有效的维修方法,防止盲目大拆大卸;
9、重视零部件的质量和型号,应尽量选用原厂配件;
10、小吊车试车时应密切注意各个运转部位状况,如有异常声响,异常发热,异味等应立即停车检查维修。
对小吊车吊钩安全使用的基本要求:
1、坚持每天的班前检查,作业过程中注意观察任何可能影响安全的缺陷。
2、对不影响使用性能的吊钩缺陷,进行妥善处理后方可使用。
3、对影响性能的缺陷,应及时报告小吊车管理人员,并更换吊钩。
4、吊钩的螺纹不得腐蚀。
5、吊钩的缺陷不允许焊补。
警告:严禁有缺陷的吊钩参与起重作业。
起重量是决定一个小吊车起重能力的重要因素,因此,若想了解一个小吊车的起重能力,就必须了解小吊车的起重量。在小吊车中,起重量通常有三种,即起重量、额定起重量与有效起重量,那其具体的都是指哪些呢?
一、起重量,被提升起的被吊物质量称为起重量。
二、额定起重量,小吊车允许起升物料的好的质量连同小吊车取物装置质量的总和称为额定起重量。小吊车的取物装置本身的重量(除吊钩以外),一般应包括抓斗、起重电磁铁、平衡梁、钢水包以及各种辅助吊具等对于幅度可变的小吊车,根据幅度规定小吊车的额定起重量。4、检查小型吊车发动机工作是否正常,油、水、气路有无泄漏,各操作手柄是否放在中间或停止位置。1、吊钩上所悬物品的质量(重量)2、吊钩本身的质量(重量)
3、吊载时所用的全部吊具、吊索的质量(重量)
三、有效起重量 ,有效起重量是指小吊车能吊起的物料或设备的净质量。小吊车标牌上标定的起重量是小吊车额定起重量。小吊车吊运超过额定起重量的被吊物件叫超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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