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起吊大型物件时,起吊前必须进行试吊,并有明显标志。
2. 使用三角架起吊时,杆距相等,杆脚固定可靠,不得斜吊。
3.工作中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钢丝绳、链条等;吊运中如绳索松动、吊运工具发生异常,应立即停止吊运,及时处理。
4. 起重机行驶的道路及吊装时支腿所处的地面必须平整坚实,对有积水、淤泥、软土或地下有空穴等隐患的,必须采取措施处理。
5. 用钢丝绳起吊时,两绳夹角不超过120o;如吊件有油污,应将捆缚处油污擦净。
6. 在任何情况下,设备吊装价格,严禁用人身重量来平衡吊运物件。
7. 吊运成批零星物件,必须使用专用吊篮、吊斗等器具。
8. 扒杆选型必须经过验算,满足强度及稳定性的要求。
9 扒杆基础必须按设计载荷进行承压能力验算,夯实垫牢,并用方木或钢板垫平,确保起吊时扒杆底座受力均匀。
10 扒杆的连接螺栓必须达到设计强度,并用专用工具拧紧。竖立前应检查一遍各段的连接情况。
11. 新扒杆组装时,中心线偏差不得大于总支撑长度的千分之一;多次使用过的扒杆,在重新组装时,每5m长度内中心线偏差和局部塑性变形均不应大于40mm,在扒杆全长内,中心线偏差不应大于总支撑长度的1/200。
12 扒杆的连接板、头部锁绳处及底部球头(铰链)等,应每年对变形、腐蚀、铆、焊或螺栓连接进行一次检查。在每次使用前也应进行检查。
13. 扒杆起立时,两侧应有缆风绳控制偏摆,并始终带预张力。缆风绳与地面夹角应为 45°~60°,禁止将缆风绳固定在树木、电杆上。扒杆竖立后,在雷雨天气施工时必须装设避雷装置。
吊具如何使用***
1、钢丝绳夹在制作绳扣时绳夹间距为6—7倍是钢丝绳直径。
2、索眼表面出现集中断丝或断丝集中在金属套管、插接处附近、插接连接绳股中时钢丝绳吊索应报废。
3、紫色合成纤维吊带极限工作载荷是1000千克。
4、插接处严重受挤压磨损或绳径缩小到原公称直径的95%时钢丝绳吊索应报废。
5、桔***合成纤维吊带极限工作载荷是10000 千克以上的。
6、吊装梁通常配合吊索同时作业,要保持吊索与吊装梁的水平夹角不能过小。 吊钩与滑轮组的动滑轮组合为一体就成为吊钩组。
7、卸扣在进行变形试验时的应能承受2倍额定载荷。
8、卸扣要存放在干燥 的地方,滨州设备吊装,并用木板垫好。
9、环形吊索允许有一处接头。
10、DHQ型钢板起重钳使用吊横梁时,两组与吊横梁垂直,支间夹角不超过90度。
11、在6倍钢丝绳直径的长度范围内,可见无规律分布断丝总数超过钢丝总数的5%的钢丝绳吊索应报废。
12、链环之间以及链环端部配件连接接触部位磨损不能减小到公称直径的 80%,精密设备吊装,超过该值时,吊链应报废。
13、长型吊钩组上面安装均衡滑轮时,可以用于单数倍率的滑轮组。
14、吊具与索具(吊索)的区别在于吊具可以直接吊运物品;索具有挠性。
15、吊钩在使用前,工厂设备吊装,应检查吊钩上标注的额定起重量,不得小于实际起重量。
16、吊具不得超过其额定起重量。
17、吊钩钩身的断面形状有圆形、矩形、梯形、T字形等几种。
18、短型吊钩组只适用于双倍率的滑轮组,其起重量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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