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发展和改革会关于废止一批风电、光伏项目的公示
按照陕西省发改委《关于梳理风电光伏发电建设有关情况的通知》(陕发改新能源〔2019〕586号)文件要求,我委认真梳理了我市风电、光伏已核准(备案)项目建设情况,多晶组件回收,为推动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清理一批在核准和备案期限内未开工建设或企业自愿放弃建设的项目,库存组件回收,包括风电项目1个、光伏发电项目10个,具体项目信息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2019年6月21日至2019年6月28日。如有异议,回收拆卸组件,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反映。
联系电话:0911-2160733
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楼733
三、户用光伏项目单独管理
(一)规范户用光伏管理。新建户用光伏应依法依规办理备案等手续,落实各项建设条件,满足质量安全等要求,年度装机总量内的项目以建成并网时间作为补贴计算起点执行固定度电补贴标准。文件发布前已建成并网但未纳入***补贴范围的项目,可按本通知规定向所在地电网企业申报,经当地备案***和电网企业联合审核、确认后纳入2019年财政补贴规模并按2019年户用光伏度电补贴标准享受***补贴政策。
版权所有©2024 产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