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2019年工作安排
根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2019年度安排新建光伏项目补贴预算总额度为30亿元,其中,新疆组件回收,7.5亿元用于户用光伏(折合350万千瓦)、补贴竞价项目按22.5亿元补贴(不含光伏扶贫)总额***项目建设,两项合计不突破30亿元预算总额。在***排序累计补贴总额时,各项目年补贴额为“度电补贴强度×装机容量×年利用小时数”,其中年利用小时数按《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150号)规定的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计算,未规定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的,按II类地区1300、III类地区1100基础小时数计算。
3.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要求审核汇总后向***能源局报送申报补贴项目及预期投产时间、上网电价等。普通光伏电站须提供接网消纳、土地落实的支持文件,拆卸组件回收,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须提供土地(场地)落实的支持文件,太阳能光伏组件回收,具体见附件。通知印发前已并网的本年度新建项目须提供电网企业出具的并网时间证明。
4.***能源局根据修正后的申报补贴项目上网电价报价由低到高排序遴选纳入补贴范围的项目。修正规则为:
延安市发展和改革会关于废止一批风电、光伏项目的公示
按照陕西省发改委《关于梳理风电光伏发电建设有关情况的通知》(陕发改新能源〔2019〕586号)文件要求,我委认真梳理了我市风电、光伏已核准(备案)项目建设情况,为推动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清理一批在核准和备案期限内未开工建设或企业自愿放弃建设的项目,包括风电项目1个、光伏发电项目10个,具体项目信息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2019年6月21日至2019年6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反映。
联系电话:0911-216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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