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检查维护***:
2.1、听减速机和电机声音是否正常,摸减速机、电机、机座轴承等各部位的开车温度情况:一般温度 ≤
40℃、工作温度 ≤60℃(手背在上可停留8秒以上为正常)。
2.2、经常检查减速机有无漏油现象,轴封是否完好,看油泵是否上油,检查减速箱内油位和油质变化情况,釜用机封油盒内是否缺油,必要时补加或更新相应的机油;
2.3、检查安全阀、防爆膜、压力表、温度计等安全装置是否准确灵敏好用,安全阀、压力表是否已校验,并铅封完好,压力表的红线是否划正确,防爆膜是否内漏;
2.4、经常倾听反应釜内有无异常的振动和响声;
2.5、保持搅拌轴清洁见光,对圆螺母连接的轴,检查搅拌轴转动方向是否按顺时针方向旋转,严禁反转;
2.6、定期检查搅拌、蛇管等锅内附件情况,并紧固松动螺栓,必要时更换有关零部件;
2.7、检查反应釜所有进出口阀是否完好可用,若有问题必须及时处理;
2.8、检查反应釜的法兰和机座等有无螺栓松动,安全护罩是否完好可靠;
2.9、检查反应釜本体有无裂纹、变形、鼓包、穿孔、腐蚀、泄漏等现象,保温、油漆等是不是完整,有无脱落、烧焦情况;
2.10、做好设备卫生,保证无油污、设备见本色;
2.11、在维修时必须断电,并且悬挂断电标示牌;
2.12、进入反应釜内维修,必须严格执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标准
一、二、三类压力容器分类规则
1、一类容器:
(1)非或***介质的低压容器;
(2)或***介质的低压分离容器和换热容器;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二类容器:
(1)中压容器;
(2)剧F毒介质的低压容器;
(3)或***介质的低压反应容器和贮运容器;
(4)内径小于1米的低压废热锅炉。
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三类容器:
(1)高压、超高压容器;
(2)剧F毒介质且Pw×V≥200升。公斤力/厘米2的低压容器或剧F毒介质的中压容器;
(3)或***介质且Pw×V≥50000升.公斤力/厘米2的中压反应容器,或PW×V≥5000升,公斤力/厘米2中压贮运容器;
(4)中压废热锅炉或内径大于1米的低压废热锅炉。
盛装中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器强制性要求
1. 受压元件不得采用铸铁。[TSG 21-2016 p10 2.2.3.1]
2. 受压元件不得采用铸钢。[TSG 21-2016 p10 2.2.4.1]
3. 强渗透性中度危害介质的容器,其管法兰应当按照 HG/T 20592~HG/T
20635 系列标准的规定,并且选用带颈对焊法兰、带加强环的金属缠绕垫
片和专用级高强度螺柱组合。[TSG 21-2016 p22 3.2.5]
4. 需要进入容器内部进行定期检验时,必须进行置换、中和、消毒、清洗、
取样分析,分析结果达到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取样分析的间隔时间应当
符合使用单位的有关规定。[TSG 21-2016 p74 8.2.3.1(5)]
5. 安全阀或爆片的出口应装设导管,将排放介质引至安全地点,并且进行
妥善处理,毒性介质不得直接排入大气。[TSG 21-2016 p96 9.1.2(3)]
6. 为便于安全阀的清洗与更换,经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批准,并且制
定可靠的防范措施,方可在超压泄放装置与压力容器之间安装截止阀门,
截止阀门的结构和通径不得妨碍超压泄放装置的安全泄放。[TSG
21-2016 p97 9.1.3(4)]
7. 为减少介质通过安全阀向外泄漏,可将安全阀与爆片串联使
用。[GB/T 150.1-2011 p18 B.3.8]
8. 不得采用填料函式换热器。[GB/T 151-2014 p43 6.11.1.1]
关于热处理试件的规定
1. 在制造过程中需要经过热处理***或者改善材料力学性能时,应当制备母
材热处理试件。[TSG 21-2016 p37 4.2.2.1]
2. 制备母材热处理试件时,若同时要求制备产品焊接试件,允许将两种试件
合并制备。[TSG 21-2016 p37 4.2.2.1]
3.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应制备母材热处理试件:[GB/T 150.4-2011 p334
9.2.1.1]
a) 当要求材料的使用热处理状态与供货热处理状态一致时,在制造过程
中若改变了供货的热处理状态,需要重新进行热处理的;
b) 在制造过程中,需要采用热处理改善材料力学性能的;
c) 冷成形或温成形的受压元件,成形后需要通过热处理***材料性能
的。
4. 母材热处理试件应与母材同炉进行热处理;当无法同炉时,应模拟与母材
相同的热处理状态。[GB/T 150.4-2011 p334 9.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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