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安全操作的一般要求:压力容器是多种生产工艺中不可缺少的重要设备。操作人员熟悉和掌握常见生产工艺及压力容器在生产工艺中的主要作用原理,是正确操作压力容器的基础。为保证压力容器安全运,还要求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凡需登记的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在设备投运前或投运后30日内,向直辖市或设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2)压力容器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保证容器在有效的检验期内使用,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3)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压力容器的操作。
(4)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做到平稳操作。严禁超温、超压运行。
(5)要求操作人员加强压力容器运行期间的巡回检查(包括工艺条件、容器状况及安全装置等),发现不正常情况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调整或排除,以免恶化;当发现容器出现故障或问题时应立即处理,并及时报告本单位相关负责人。
以上几点是压力容器安全操作的一般要求,对于不同工艺用途的容器,还必注意其特殊的操作要点。
6.1.2 壁厚测定的位置应当有代表性,有足够的测点数。测定后标图记录,对异常测厚点做详细标记。***检测易腐蚀、易冲蚀、制造工艺减薄、变形、修磨后的部位及壁厚小于原设计壁厚的部位。
厚度测点部位及数量:
a)筒体每筒节不少于4点,封头每块板不少于4点;
b)与设备本体连接的接管应逐根测厚,***测量排放(疏水、排污)接管的厚度;
c)对设备超温及外观检查发现的怀疑部位增加测厚点。
d)壁厚测定时,如果发现母材存在分层缺陷,应当增加测点或者采用超声检测,查明分层分布情况以及与母材表面的倾斜度,同时作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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