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
1新修正的《特种设备安全督查法令》
2《气瓶安全督查规矩》(***质检总局第46号令,2003年6月1日公布施行)
3《气瓶安全技术督查规程》由***质检总局于2014年9月5日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相关法令***:
1《安全出产法》
2《风险***安全办理法令》
***质监总局公布的相关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气瓶设计文件判定规矩》
2《气瓶充装许可规矩》
3《气瓶运用办理规矩》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办理办法》
5《气瓶充装人员查核大纲》
气瓶是指在正常环境下(-40~60℃)可重复充气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为0~30MPa(表压),公称容积为0.4~1000L的盛装液化气体或溶解气体等的移动式压力容器。
按充装介质的性质分类
1.气体气瓶
气体(压缩气体)因其临界温度小于-10℃,常温下呈气态,所以称为气体,这类气瓶一般都以较高的压力充装气体,目的是增加气瓶的单位容积充气量,提高气瓶利用率和运输效率。常见的充装压力为15MPa,也有充装20~30MPa。
2.液化气体气瓶
液化气体气瓶充装时都以低温液态灌装。有些液化气体的临界温度较低,装入瓶内后受环境温度的影响而全部气化。有些液化气体的临界温度较高,装瓶后在瓶内始终保持气液平衡状态,因此,可分为高压液化气体和低压液化气体。
(1)高压液化气体。临界温度大于或等于-10℃,且小于或等于70℃。常见的充装压力有15MPa和12.5MPa等。
(2)低压液化气体。临界温度大于70℃。《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液化气体气瓶的工作温度为60℃。低压液化气体在60℃时的饱和蒸气压都在10MPa以下,所以这类气体的充装压力都不高于10MPa。
3.溶解气体气瓶
是专门用于盛装炔的气瓶。由于炔气体极不稳定,故必须把它溶解在溶剂中。气瓶内装满多孔性材料,以吸收溶剂。炔瓶充装炔气,一般要求分两次进行,次充气后静置8h以上,再第二次充气。
参考标准
英国***标准BS 5430第3部分《移动式气瓶的定期检验、外测法气瓶容积变形试验》、美国CGA手册C-6.2《纤维缠绕加强型高压气瓶目检和评定指导》、欧洲标准EN/ISO 11623《纤维复合气瓶定期检验和测试》等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呼吸器用全缠绕复合气瓶(以下简称:复合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称水容积不大于12 L、公称工作压力不大于30 MPa、用于充装呼吸气体,使用温度范围为-40℃~60℃并可重复充气的移动式复合气瓶。
本标准不适用于车用复合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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