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
3.1在方便使用者佩戴的固***置存放空气呼吸器并设置醒目标志。
3.2及时更换有故障或超过检测期限的空气呼吸器。无法及时更换时应与完好的空气呼吸器分开存放,河北呼吸器,并有明显禁用标识。
3.3使用后未清洗消毒或怀疑有污染的空气呼吸器应在位置标记,江苏空气呼吸器检测电话,防止无关人员接触,并保证与清洁的空气呼吸器分开存放。
3.4气瓶检验、充装时,空气呼吸器面具,应及时补充备用气瓶。
3.5空气呼吸器的保管环境:
应保存在温度为 0℃~30℃的封闭干燥的保管柜中。注意防止潮湿,呼吸气瓶检测,避免日光直射。 有取暖设备时,聊城空气呼吸器检测,距离取暖设备应大于 1.5m;
应放置在清洁通风的环境中;
保管环境不应使空气呼吸器产生物理、化学***,不允许造成背板和面罩变形。
国内产品标准
GB16556-1996《自给式空气呼吸器》;GA124-2004《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MT867-2000《隔绝式正压氧气呼吸器》;GA209-1999《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GA411-2003《化学氧消防自救呼吸器》。
欧盟产品标准
EN137-1993《空气呼吸器技术要求、试验、标志》;EN145-1997《呼吸保护器——压缩氧或氧氮型自我保护闭路呼吸器——要求、试验、标志》;EN403:1993《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面具》;EN401:1992《自救用呼吸保护装具;再生装置;化学氧(KO2)自救器;要求、试验、标志》。由于德国在呼吸保护领域处于优先地位,因此,其产品标准被欧共体采纳为欧洲标准,世界各国都以此作为制订本国标准的样板。我国的GA124-2004与EN137-1993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GA209-1999与EN403:1993的一致性程度为等同,GA411-2003与EN401:1992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设备方面,设备要具备与检测能力匹配的检测设备,空气呼吸器气瓶检测需要水压试验机、气瓶夹持装置、气瓶倒水装置、气瓶烘干装置、气瓶充气装置和气瓶检查装置等,空气呼吸器检测需要空气呼吸器综合检测仪、声级计、电子秒表、钢直尺等。场地条件,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空气呼吸器检测机构要具备与检测相关的场地条件,场地要有控温控湿等条件,还要具备办公、存放档案和存放样品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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