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净化车间管理制度|生产的设备卫生|济南兰桥净化
1. 投料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是否已清洗干净,***美容室净化工程,是否有上批剩余物料,若有必须重新清洗,消毒设备及管理道后方可投料。
2. 交接班时,应认真做好卫生交接工作,卫生不合格不接班。卫生要求地面无积水,卫生无死角,设备见本色,无灰尘,工具、器具定点放置。
3.生产设备、工具、容器、等在使用前后应该彻底清洗、消毒。维修、检查设备时,不得污染食品。
四.生产环境卫生
1.按规定清洁消毒生产场地、走廊、更衣室等,做到内表面洁净、完好。门、窗、各种管道、灯具以及其他设施。墙壁与地面的交界处保持洁净无灰尘。
2. 严格控制进入生产车间的人数。仅限于生产车间该区域操作人员以及经过批准的人员进入;工作时应关闭操作间的门,并尽量减少进出入次数。对临时外来人员应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对进入洁净室的人员进行登记制度。
3. 生产操作时,动作要稳、轻、少,不做与操作无关的动作及不必要的交谈。
4. 生产区域内所有的物品应定数、定量、定置、无不必要的物品。
生物实验室|济南兰桥净化
P1实验室适用于非常熟悉的病源,该病源不会经常引发健康******,对实验人员和环境法宝***小。在实验中门应关闭,按普通微生物实验进行操作;P2实验室适用于对人和环境有中度潜在***的病源。限制进入实验区域,可能发生气溶胶的实验应在II级生物安全柜中进行,同时应备有高压灭菌器;P3实验室应用于临床、诊断、教学、或者生产设施,在该级别中开展有关内源性和外源性0病源的工作,若暴露而吸入该病源会引发严重的可能致死的***。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济南兰桥净化
2004年11月12日,公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条例分为七章:总则、病原微生物的分类和管理、实验室的设立与管理、实验室***控制、监督管理、***责任、附则,***室净化工程,共72条。附则中提到:本条例施行前设立的实验室,嘉兴净化工程,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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