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汽车吊车起重吊装作业安全保证措施详解
1、起重吊装安全技术一般规定
1)吊装前明确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要点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操作时,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动作协调,同时升降和移动,并使两台小吊车的吊钩、滑车组均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 2)吊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效及起重吊装特种作业证,参加吊装的人员经体格检查合格,在开始吊装前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3)吊装工作开始前,应对起重运输和吊装设备以及所用索具、卡环、夹具、卡具、锚碇等的规格、技术性能进行细致检查或试验,发现有损坏或松动现象,应立即调换或修好。起重设备应进行试运转,发现转动不灵活、有磨损的应及时修理;重要构件吊装前应进行试吊,经检查各部位正常后才可进行正式吊装。
5、小吊车防吊装结构失稳措施
1)构件吊装应按规定的吊装工艺和程序进行,未经计算和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不得随意改变或颠倒工艺程序安装结构构件。轮胎的时间性老化不明显,是否老化、磨损还是行驶里程和路面状况占了绝大部分的原因。 2)构件吊装就位,应经初校和临时固定或连接可靠后始可卸钩,后固定后方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高宽比很大的单个构件,未经临时或后固定组成一稳定单元体系前,应设溜绳或斜撑拉(撑)固。 3)构件固定后不得随意撬动或移动位置,如需重校时,必须回钩。
济宁汽车吊车工程机械起重机械的使用要求是什么?
28、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如达不到上述要求,每台起重机的起重量应降低至额定起重量的80%,并进行合理的载荷分配。
29、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起重机,主副钩不应同时开动(设计允许同时使用的专用起重机除外)。
30、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
31、禁止在起重机内存放易r燃易b爆物品,司机室应备灭火器。
32、每两年至少对起重机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
33、起重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必须明确、符合标准。动作信号必须在所有人员退到安全位置后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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