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火探管气体灭火系统优惠报价
作者:巴蜀消防2020/10/6 0:00:04






3.5.3.固定式消防冷却系统的用水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着火罐冷却水供给强度,不应小于9m^2。2)距着火罐1.5倍着火罐直径范围内的邻近罐冷却水供给强度,不应小于4.5m^2。3)着火罐和邻近罐的冷却面积,应按全部表面积计算3.5.4.移动式消防冷却用水量,应按罐区内至大一个储罐用水量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储罐容积小于400m^3时,不应小于30,大于或等于400m^3,小于1000m^3不应小于45。大于或等于1000m^3,不应小于80。2)当罐区内只有一个储罐时,计算用水量可减半。




(2)高层建筑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中,为了减少报警阀和管井立管数量将两组报警阀组后的配水干管构成环状。(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曾经流行过一段,现在基本不再采用)(3)喷淋配水管(水流指示器后--配水支管前)构成环状。适用于单层防火分区面积较大场所(如地下车库、大型商场、大型超市)。可保证配水支管双向供水,减小配水管管径,但管网的水力计算相对复杂和繁琐。




《高规》7.3.4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或取水井,其水深应保证消防车的消防水泵吸水高度不超过6.00m。取水口或取水井与被保护高层建筑的外墙距离不宜小于5.00m,并不宜大于100m。问题:1、《建规》高于《高规》2、“宜"和“不宜”条款用作“强条"违背规范用词解释鉴于以上原因江苏规范就低要求!以前江苏地区不强调此距离要求,但近来审查常提!




江苏规范7.1.4:设置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每个消火栓处应设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并应设有保护按钮的设施。高于《建规》要求的两点原因:1、多数多层建筑的高位消防水箱静压不能满足尤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少数满足要求的情况适当提高标准有利灭火,且已属普遍做法;2、文字表述更简练。《建规》8.4.3.8:高层厂房(仓库)和高位消防水箱静压不能满足尤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的其它建筑,应在每个室内消火栓处设置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并应有保护设施;《高规》7.4.6.7: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每个消火栓处应设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并应设有保护按钮的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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