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固定灭火系统在线咨询
作者:巴蜀消防2020/9/17 4:19:14






细水雾的起源:所谓的“细水雾”,在里主要有water-mist、water-fog、fine-water-spray几个词,water-mist在中使用尤其多。细水雾在消防方面的应用始于四十年代,当时主要用于特殊的场所,如运输工具等。现在由于环保,卤代烷灭火剂被逐步淘汰,而细水雾作为灭火剂对于环境的潜在优势使其应用范围在不断的拓展,细水雾灭火系统用于居住建筑、可燃性液体储存设施及电器设备方面的,已经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果。




7.2.1分别为《建规》、《高规》内容。7.2.2《高规》原文,《建规》仅在消火栓部分有相同叙述。7.2.3《建规》: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成若干单独段。对于单层厂房(仓库)和公共建筑,检修停止使用的消火栓不应超过5个。对于多层民用建筑和其它厂房(仓库),室内消防给水管道上阀门的布置应保证检修管道时关闭的竖管不超过1根,但设置的竖管超过3根时,可关闭2根。只有单层公共建筑(单层厂房、仓库),检修停止使用时关闭的消火栓不应超过5个。其它系统水平干管上如何设阀应满足任一管段检修时有一股水柱到达任何部位。采用每层设水平干管每段管道消火栓不超过5个的做法不符合要求!




室外消火栓:第2款:为方便消防车利用室外消火栓进行火灾扑救、隔离等,要求室外消火栓应沿建筑均匀布置;室外消火栓的数量除满足规定的室外消防用水量要求外,还应满足间距要求。第4、6款:市政管道供水能力充足条件下,与保护对象的距离在5~40m范围内的市政消火栓,计入建筑室外消火栓的数量不限;与保护对象距离在40~150m范围内有一个或多个市政消火栓时,只有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超过15L/s时建筑才能不设室外消火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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