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给水管网中的水压和流量平时不能满足尤不利点灭火的需要,系统中设有消防泵的消防给水系统。在灭火时启动消防泵使管网中尤不利点的水压和流量达到灭火的要求。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由来和特点:“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尤早见于《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160-92(1999年版),其次是上海市《民用建筑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DGJ08-94-2001。
室外消防给水系统设计要点:(7)室外消火栓的布置间距:一般场所为不大于120m。高层建筑:按80~100m沿高层建筑室外道路均匀布置。室外消火栓距路边不应大于2m(一般控制在1~2m;距建筑物外墙不小于5m;距高层建筑外墙不大于40m)。(8)室外消火栓的用途主要有:a、直接扑救高度在24m以下的建筑物、构筑物的火灾;b、向相邻建筑物、构筑物淋水降温防止火灾蔓延;c、通过消防水泵接合器向室内消防管网送水;d、通过登高消防车直接扑救高层建筑24m高度以.上部位的火灾。
6.3.2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其保护半径和室外消防用水量等综合计算确定。每个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应按10~15L/s计算。6.3.3室外消火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m;2、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或建筑均匀布置,干式喷水灭火系统,其间距不应大于120m;3、当道路宽度大于60m时,室外消火栓宜设置在道路两边,固定灭火系统,并宜靠近十字路口;4、在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150m范围内,室外消防水量不超过15L/s时多层建筑,江苏灭火系统,可不设室外消火栓;5、室外消火栓距路边不宜大于2m,距建筑物外墙不宜小于5m;高层建筑的室外消火栓距建筑外墙不宜大于40m米;6、与保护对象的距离在5~40m范围内的市政消火栓,可计入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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