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疑难执行案件服务为先
作者:平和成律师事务所2020/6/17 8:06:41


执行

通常方法根据《民事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fa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方法:

1.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在执行过程中,还会出现被申请执行人不仅逾期不履行***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且还将财产转移起来,拒不向人民fa院交待自己真实的财产状况。针对这些情况,《民事法》第227条款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fa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在搜查中,如发现有应依法查封或者扣押的财产时,执行人员应当依照《民事法》的规定查封、扣押。如果来不及制作查封、扣押裁定的,可查封、扣押,然后在48小时内补办。第十五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人民fa院已对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的执行措施和强制措施继续有效。




《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法:

第六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制作裁定书,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执行的zhai权情况;   (二)执行经过及采取的执行措施、强制措施;   (三)查明的被执行人财产情况;   (四)实现的zhai权情况;现行的***条文,赋予fa院执行的措施少、手段弱,无法对付恶意赖债、逃债者的形形se色的转移和隐藏财产状况没有有力的制裁措施。   (五)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zhai务及依法向人民fa院申请***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zhai务的义务。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送达申请执行人后,执行案件可以作结案处理。人民fa院进行相关统计时,应当对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的案件与其他方式结案的案件予以区分。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应当依法在互联网上公开。   第七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反***规定的,可以提出执行异议。人民fa院应当依照民事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审查。   第八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执行fa院。


江苏省高院关于执行疑难案件的解答


1.执行行为异议和执行标的异议竞合,如何适用***?

答:异议人形式上认为执行行为wei法,但依据的理由是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的,仍然适用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七条。异议人既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又对执行标的提出实体异议,如果两种异议是可分的,分别适用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和第二百二十七条;如果两种异议是不可分的,即发生所谓异议竞合问题,则适用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江苏省高院关于执行疑难案件的解答1、对执行行为的异议和对执行标的的异议区别以及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的区别答:对执行行为的异议,提起主体有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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