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
通常方法根据《民事***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fa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方法:
1.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在执行过程中,还会出现被申请执行人不仅逾期不履行***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且还将财产转移起来,拒不向人民fa院交待自己真实的财产状况。针对这些情况,《民事***法》第227条第1款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fa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在搜查中,如发现有应依法查封或者扣押的财产时,执行人员应当依照《民事***法》的规定查封、扣押。第八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如果来不及制作查封、扣押裁定的,可***查封、扣押,然后在48小时内补办。
fa院在这几种情况下可对欠债者wei一住房进行执行。
1、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的必需的居住房屋的,比如你是老人,那么名下虽然有一套房子,但是你儿子的房子多,他足以保障你的生存。
2、执行依据生效之后,被执行人为逃避zhai务而转让他名下的其他房产的,本来有房产,甚至有多套房产,但是执行依据生效之后,为了逃避zhai务,转让、转移自己名下的房产,造成了只有一套房产,这不属于保护的对象,因为你的目的是为了逃避zhai务的履行。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的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以及所抚养家属提供了可供居住的房屋。
江苏省高院关于执行疑难案件的解答
1、是否必须先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然后才能采取执行措施?
答:原则上应先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或原配偶)为被执行人,再执行其名下的财产。但紧急情况下,为了防止其转移财产,可以在追加的同时采取控制性执行措施。
2、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及其解释的相关规定之外,哪些情况下也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答:股东zeng资不实,不论公司zhai务发生在不实zeng资之前或之后,都可以追加zeng资不实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在zeng资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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