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
通常方法根据《民事***法》第22章的规定,疑难执行案件,我国人民fa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方法:
1.查询、***、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的,***执行,应在***到期前向***、***合作社等办理***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
划拨是指人民fa院通过***或者***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的存款,按人民fa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
划拨存款可以在***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而直接划拨。人民fa院采取查询、***、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营业所、储蓄所及***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
执行
通常方法根据《民事***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fa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方法:
1.查询、***、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民事***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fa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fa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fa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执行时间多长,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 。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无锡执行,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
律师如何成功代理执行案件?
律师在代理执行案件中需要做的工作:向fa院提交完材料后,需要受理fa院给你出具案件受理单。包括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明细单,并有该fa院的盖章或负责人的签字,***后还有受理的时间。有些人对于这些会产生疑问了,为什么还需要这些呢?根据民诉法第二百零三条:“ 人民fa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fa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fa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fa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fa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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