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计规范:
1、道路交通信号灯的设计,交通控制机发展,必须符合《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要求。
2、道路交通信号灯设计,要结合道路交叉口布局(如:十字路口、T形路口、Y形路口及错位路口等)、交通流量、交通事故发生率等多种情况。
3、道路交通信号灯设计规范中,道路交通信号灯应设计专用供电线路,在城市外环线平交路口,***1好配置专用变压器,惠州交通控制机,以确保昼夜安全可靠供电。
4、道路交通信号灯应尽可能与道路同步设计、实施,可避免供配电系统重复建设,自适应交通控制机,减少部分破路、开挖工作,且能防止因交通信号设施滞后造成的交通事故,具有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对宽阔道路,可划分四车道,将其中的三个车道设为通行车道,每侧选用三组LED车行信号灯(每组包括红灯、黄灯、绿灯),分别显示左转、直行、右转,选用长臂灯架(12m-14m)以保证每组信号灯基本正对相应车道。对相对较窄道路可划分为四车道,选用二个车道为通行车道,每侧选用二组LED车行信号灯,分别控制左转和直行右转。对狭窄不宜划分车道的路口,可在每侧装一组LED车行信号灯,指示车辆通行或停止通行。






传统的路口控制模式是定时控制,***的路口控制模式有模糊控制、绿波带模式、夜间模式和急停模式。模糊控制模式是根据随机的车辆流量智能完成模糊增减交通信号控制时间。绿波带模式在单向车辆高峰期时,将各个路口间红绿灯起始点亮时间延宕一定量来保证车辆一路畅行。夜间控制模式可在夜晚车辆流量为零负荷的状态使用,仅使用黄灯警示开车司机,减少能源和时间的消耗。急停模式可为紧急车辆开辟通行空间,在紧急车辆方向开启绿灯,别的方向开启红灯。本设计提出在不同的时段采用不同的控制模式,在9:00~11:30,14:30~17:30和20:30~24:00时段采用模糊控制模式;在5:30~9:00,11:30~14:30和17:30~20:30时段采用绿波带模式;在0:00~5:30时段采用夜间控制模式;在检测到紧急车辆时采用急停控制模式。具体时段的设置可以根据具体的区域或车辆流量,由信号机重设或修改。选择多种控制模式可以实现交通控制的合理化,从实际上缓解交通路口的压力。

智能交通监控系统可以直观地监控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号牌号码。肇事逃逸者在逃逸过程中,交通控制机厂家,往往慌不择路,容易造成超1速行驶、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交通违1法行为,而主干路口红绿灯的电子监控系统在抓拍此类交通违1法行为过程中可以直接拍到车辆号牌号码,为侦破案件找到突破口,遏制驾车逃逸事故多发且呈上升的趋势。
智能交通监控系统可以为快速侦破交通肇事案赢得宝贵时间。交通肇事逃逸案是逃逸者在事故发生后为逃避***责任 而产生的临时心理决定,这种决定是建立在侥幸心理基础上的,如果交1警部门在事故发生后未能在短时间内找到破案线索,逃逸者的侥幸心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 断的得到巩固,智能监控系统提供的证据直接打击逃逸者的侥幸心理,为快速侦破交通肇事案赢得宝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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