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分轧制过程中,
导卫系统保证轧件准确进入孔型进行轧制之外,
还有切分并联轧件作用。实际生产中,导卫系统保证轧制过程中轧件变形稳定性以及弥补孔型
设计不足等方面也起着重要作用。该生产线切分轧制导卫系统安装位置不同,立式
机架入口采用滚动导卫,水平机架入口采用滑动导卫;出口除切分机架为切分导卫
外,其余均采用滑动导卫,其中中、精轧出口采用出口导管。滚动导卫一般为两轮,
但切分轧制专用滚动导卫为四轮。
80万吨棒材轧钢生产线工艺技术操作规程之原料技术条件: 连铸方坯的检查验收应符合YB/T2011的规定,其主要技术条件有:1.连铸坯端部的切斜不得大于二十毫米。切分导嘴对预切分轧件进行导向,切分轮将轧件切开,分钢器使轧件彻底分开。2. 连铸坯长度***长为十二米,***短为六米,长度公差为 七十毫米。3.连铸坯表面不得有肉眼可见的裂纹、重皮、结疤、夹杂、深度或高度大于3毫米的划痕、压痕、擦伤、气孔、***、冷溅、耳子、凸块、凹坑和深度大于2mm发纹。连铸坯横截面不得有缩孔、皮下气泡。4. 连铸坯鼓肚高度不得超过连铸坯边长的允许正偏差。5. 连铸坯不得有明显的扭转。6. 连铸坯端部因剪切变形造成的宽长不得大于边长的百分之十。7. 连铸方坯边长一百五十毫米,边长允许公差±五点零毫米,对角线允许公差≯七点零毫米。8. 连铸坯的弯曲度每米不得大于二十毫米,总弯曲度不得大于总长的百分之二。9. 连铸坯表面缺陷必须清除。清除应沿纵向清除,清除宽度不得小于深度的6倍,长度不得小于深度的8倍,表面清除的深度不得大于连铸坯厚度的百分之十,两相对面清除深度之和不得大于厚度的百分之十五,清除深度自实际尺寸算起。10. 钢坯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1499的规定。
进出口导卫的质量要求 1、进出口导卫应耐急冷急热、耐频繁冲击,冲击韧性应达到:13-15kgm/cm2,抗压强度407-510kgm/cm2。各个导卫在轧机上应固定牢固,不能有任何松动的现象,15号进口导卫在线差调整好过后也应紧固。 2、在正常使用的高温高速下,不粘钢、不断裂、不变形,具有耐腐蚀性能。 3、在常温下具有较好的磨削性能,可多次修磨使用,平均修磨使用次数大于5次。 4、在正常使用的高温高速条件下,耐磨性能好,千吨磨损量≤0.20mm。 5、导卫加工质量、装配质量、精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保证油路、水路畅通,导辊转动灵活,各部件无明显变形、损坏,表面光洁。 6、滚动导卫轴承:粗轧、中轧采用哈瓦洛国产轴承;预精轧、精轧采用SKF进口轴承。
版权所有©2024 产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