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道路交通标志技术标准的沿革,至今共经历了三个阶段。
首阶段的约30年时间里共完成了三次技术规范制修订:1955年发布实施的《城市交通管理规划》里明确了交通标志分为三类28种;1972发布实施的《城市和公路管理规则》里明确了交通标志分为三类34种;1982年发布实施的行业标准JTJ072-82《公路标志及路面标线》里将交通标志提升到三类105种,一直沿用至1985年。在这一时期,交通标志的制造工艺主要是油漆涂刷于木块或铁皮以及搪瓷技术。这说明LED主动发光标志视认效果明显优于V类反光膜(钻石级)逆反射指路标志,而点阵式LED主动发光标志与半透式LED主动发光标志的视认效果则差异不大。
基于信息的人眼识别,如果我们纯粹用LED的光,会产生一些光污染,还会对道路使用者的视认、生理、心理上产生很多的障碍。
光,灯光、照射的光,人的眼睛是不能去视认它的,交通标志的视认就必需利用光达到信息显示,而不是直接使用光。曾经和当下有一些厂家,只是让标志发出光,伤害了管理者和使用者对主动发光技术的认知,要不得。
其实这个技术在日本的高速公路和快速路早已经有强制性规定,就是所有的快速路、高速公路出口的标志一定要夜间主动发光。当然,我去考察了,他们的发光技术已经远远落后于我们的研究成果。
面板显示技术的结构,比点阵更加简单,只是在反光膜里面增加了LED的光源板和光源盒来去解决。两者形式的技术,均已经实现了较长的使用寿命和维护简便。
现在一些缺乏研究、技术不成熟或不负责任的厂家,发光标志都是仅仅把LED安装在铝板和反光膜上,就出现了视认困难的效果。
道路使用者会感觉这个东西并不好,交通管理的主管部门也就会认为这种东西不能使用,否决掉这个技术,非常可惜。真正的主动发光,是光源转换实现了信息显示。在我国,道路交通标志道路交通标志的选用属于特有的***管理体制,其受益使用者是普通出行者,但采购决策者是***,新产品新技术的应用普及速度滞缓。发光标志北不是说发出光来,照亮旁边的物体、或者借助它的光看到物体,而是要提取交通标志信息的显示性。
现在我们的面板显示技术已经有非常多的技术创新和优势,显示均匀、色泽柔和、远距离可视、防水性能更好,这方面赛康交安已经在全世界实现了技术的带领。而且主动发光技术能够完全保留交通标志的逆反射基础性能,采用了一些新材料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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