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信息的人眼识别,如果我们纯粹用LED的光,会产生一些光污染,还会对道路使用者的视认、生理、心理上产生很多的障碍。
光,灯光、照射的光,人的眼睛是不能去视认它的,交通标志的视认就必需利用光达到信息显示,而不是直接使用光。曾经和当下有一些厂家,只是让标志发出光,伤害了管理者和使用者对主动发光技术的认知,要不得。
其实这个技术在日本的高速公路和快速路早已经有强制性规定,就是所有的快速路、高速公路出口的标志一定要夜间主动发光。当然,我去考察了,他们的发光技术已经远远落后于我们的研究成果。
面板显示技术的结构,比点阵更加简单,只是在反光膜里面增加了LED的光源板和光源盒来去解决。两者形式的技术,均已经实现了较长的使用寿命和维护简便。
随着主动发光交通标志的研发深入、技术标准成熟并产业规模形成,由江苏科创交通安全产业研究院编著、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了《主动发光交通标志研究与应用》,该书收录了大量主动发光技术研发、生产、品质、应用等方面的文章,产品在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应用也日益普及。一方面,针对新技术新产品,给予研究研发资金的专项支持,尽可能通过企业层面加速研究成果转化实施,同步制订强制性工艺和设置方面的技术标准,实施强制性质量认证,提高工程品质。
然而,久遭诟病的“假劣质”产品现象,也开始在主动发光交通标志市场出现。
科创研究院专家对设计、业主、监理提出建议:
一是工艺质量要求执行团体标准T/CISA001-2018《面板显示主动发光交通标志》技术要求,提供由交通安全设施或产品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抽样合格检测报告。同时具有中交(北京)交通产品认证中心出具的CCPC认证证书。
二是施工单位应取得合格的产品制造商的项目授权。
三是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对制造商的生产现场实施考察,检查其光学生产设备、电气结构是否具备工艺质量可靠性保证。
四是对供应商以往的工程质量业绩进行考察,判断其质量稳定性。
LED交通诱导屏
LED标示为组合式发光,采用1.5cm厚铝箱由上至下分别是反光膜、标志面板、LED矩阵、标志底板,全部按照户外防护标准,达到IP65(国标:IP55),同时也通过了各项防护安全检测(包括耐高温、耐低温、耐湿热,耐机械振动、耐盐雾腐蚀、耐候性能、防风、防雷、接地)。在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早已经清楚上述的逆反射技术视认缺陷,他们更加重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基础性研究,通过增加外部照明系统、应用LED主动发光技术去满足了交通标志在全天候气象条件下的视认功能,保障交通安全和畅通。
发光字
按照国家标准,使用蓝色、绿色为底,发光字初始为白色,亮度达到6000以上,可视距离达到250m,动态可视距离达到200m,为传统标示的2倍,在恶劣环境下可视距离达到150m,是传统标示的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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